陈虹霞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贺州市八步区鞍山西路83号3栋4号商铺,不动产权证号:贺房权证八步字第(2015)00060112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虹霞
2025年0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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