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卫华 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 贺州市平桂区民兴路9号5栋3单元704号房,不动产权证号: 桂(2019)贺州市不动产权第0013506号 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毛卫华
2025年0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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