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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张美云)

2025-07-03 16:10     来源:贺州市不动产登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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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美云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贺州市八步区车田寨路3号15栋705号房,证书号:桂(2024)贺州市不动产权第0021856号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美云

2025年07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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