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映霞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八步三皇庙开发区三类106之二号,不动产证:贺州国用(2004)字第100440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汤映霞
2025年07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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