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全、何秀连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贺州市八步区大宁镇大宁街,不动产证:贺房权证大宁字第00011195号、贺国用(2001)字第20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林全 何秀连
2025年0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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