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保管不善,将权利人:陈振坚、李瑞菊,坐落于:贺州市八步区灵凤路6号A2-10栋1单元1904室,证号:桂(2019)贺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07909号的不动产抵押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证明作废。
声明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贺州分行
2025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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