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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刘忠鑫)

2025-05-15 11:35     来源:贺州市不动产登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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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忠鑫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贺州市八步区凤鹅塘路70号地下室450号车位,不动产权证号:桂(2023)贺州市不动产权第0057380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忠鑫

2025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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