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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刘观荣、陈玉珍)

2025-04-22 11:30     来源:贺州市不动产登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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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观荣、陈玉珍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贺州市八步区新兴南路41号3栋2单元301室,房产证:贺房权证(房改)字第00009006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继承人): 刘观荣、陈玉珍

2025年0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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