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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岑秀梅)

2025-04-18 15:21     来源:贺州市不动产登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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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秀梅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贺州市八步区太福南路3号11栋2单元十一层1104室,证书号:桂(2024)贺州市不动产权第0016356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岑秀梅

2025年0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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