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贺州桂东农村合作银行水口支行因保管不善,将权利人:陀海洋,李莲梅,坐落于:贺州市八步区新惠街88号7栋D单元102号房,证号:桂(2019)贺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05502号的不动产抵押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证明作废。
声明人:广西贺州桂东农村合作银行水口支行
2025年3月26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