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文宝、简高芳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贺州市八步区灵凤路2号B1栋1单元202室,不动产权证号:桂(2018)贺州市不动产权第0008846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郑文宝 简高芳
2025年0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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