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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钟吾妹)

2025-03-10 15:32     来源:贺州市不动产登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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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吾妹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贺州市八步区贺街镇香花村2号5栋2单元104号房,证书号:桂(2021)贺州市不动产权第0006684号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钟吾妹

2025年0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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