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李林通,李上灵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贺州市新兴北路公建6号,证号:贺州国用(2015)第100248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林通 李上灵
2025年3月6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