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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吴运森,彭爱莲)

2025-02-24 16:02     来源:贺州市不动产登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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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运森,彭爱莲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贺州市平桂区电厂南路6号2区16栋604号房,不动产证书号:桂(2022)贺州市不动产权第0147275号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吴运森,彭爱莲

2025年0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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