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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卢燕华)

2025-02-24 13:55     来源:贺州市不动产登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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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燕华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贺州市八步区凤鹅塘路70号20栋2301室,不动产证书号:桂(2021)贺州市不动产权第0021631号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卢燕华

2025年0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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