覃霄诚、黄波涛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贺州市东融大道723号5栋5-17号商铺,不动产证:桂(2020)贺州市不动产权第0007355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覃霄诚、覃宇明、覃宇豪
2025年0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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