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春娟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贺州市八步区灵凤路67号9栋1901号房,不动产权证号:桂(2023)贺州市不动产权第0028886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邓春娟
2025年0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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