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金球、李发成、李发新、李发平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贺州市平桂区电厂中路17号1区3栋103号房,不动产权证号:钟房权证西湾镇字第560002462号,钟房权证西湾镇字第560002462-1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徐金球、李发成、李发新、李发平
2025年0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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