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志萍、李倩、李琳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贺州市八步区民生巷23号6单元501号房,不动产权证号:贺房权证八步字第00017497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林志萍、李倩、李琳
2024年12月25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