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刚,黄玉玲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贺州市八步区凤鹅塘路2号C37栋1单元2302室,不动产权证书:桂(2019)贺州市不动产权第0010110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继承人):刘刚,黄玉玲
2024年12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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