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泽林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贺州市平桂区民兴路9号C区2栋2单元301号房,证书号:桂(2022)贺州市不动产权第0131246号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产证和土地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泽林
2024年11月28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