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贺州桂东农村合作银行金鹏分理处因保管不善,将产权人邱碧群、刘荣华坐落于贺州市八步区灵凤路6号A2-13栋1单元2503室,证号:桂(2020)贺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16398号的不动产抵押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证明作废。
声明人:广西贺州桂东农村合作银行金鹏分理处
202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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