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贺州桂东农村合作银行黄田支行因保管不善,将权利人:吴文、叶苗,坐落于贺州市八步区太白社区新惠街88-7栋2单元第六层601号房,不动产证明号:桂(2018)贺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12949号不动产抵押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证明作废。
声明人:广西贺州桂东农村合作银行黄田支行
202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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