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林业局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八步镇平安大道旁,证号:贺州国用(1999)字第043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贺州市林业局
2024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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