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文英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贺州市民乐南路28号地下室587号车位,证号:桂(2024)贺州市不动产权第0015838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文英
2024年0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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