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农行八桂支行因保管不善,将权属于林向民坐落于贺州市平桂管理区鹅塘镇出口通道八鹅路规划用地8-3号,不动产证明号:贺州他项(2004)036号的抵押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证明作废。
声明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贺州八桂支行
2024年0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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