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行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贺州市钟山中路44号502号房,证号:贺房他证八步字第00043034号的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证明作废。
声明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分行
2024年0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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