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雄 刘晓芳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贺州市平安西路266号贺州广场购物2栋2单元第四层3号,证书号:贺房权证八步字第(2015)00060575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伍雄 刘晓芳
2024年0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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