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为客户办理分户办证时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贺州市八步区光明社区万兴路196号枫丹白露商住楼1单元501号房,证号:贺房预八步字第00011146号的不动产抵押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遗失公告,现声明该不动产证明作废。
声明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贺州分行
2024年04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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