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贺州市平桂区电厂南路6号2区6栋303号房,证号:桂(2022)贺州市不动产权第0153864号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银莲 李华立
2024年0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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