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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曹旭光申请不动产继承登记的公示

2025-11-21 16:45     来源:贺州市不动产登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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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旭光申请下列不动产继承登记,本登记机构根据当事人提供的有关材料,经初步查验、询问,拟对下列不动产办理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的规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1212日之前)持异议书面材料到本登记机构办公场所提出异议。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本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申请人

曹旭光

继承不动产情况

坐落

贺州市平桂区仁和路3号4号楼403号房

土地面积

8.36

土地用途

城镇住宅用地

建筑面积

71.71

房屋用途

住宅

产权证书

桂(2020)贺州市不动产权第0011044号


被继承人、遗赠人情况

姓名

身份证号

死亡时间

备注

曹祥武

45**

2025-08-19



继承人、受遗赠人情况

姓名

身份证号

与被继承人、遗赠人关系

遗产份额

曹旭光

45**

父子

100%






放弃继承人情况

姓名

身份证号

与被继承人、遗赠人关系

备注

曹发仁

45**

曹祥武父亲

放弃

林花淑

45**

曹祥武母亲

放弃

钟秀秋

45**

曹祥武妻子

放弃

曹春莲

45**

曹祥武女儿

放弃

曹小燕

45**

曹祥武女儿

放弃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贺州市八步区太白西路161号市民服务中心一楼A区(贺州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774-5696967

                                     公示单位:贺州市不动产登记局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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