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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李学军.李长林.李长和申请不动产继承登记的公示

2025-11-03 16:20     来源:贺州市不动产登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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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学军.李长林.李长和申请下列不动产继承登记,本登记机构根据当事人提供的有关材料,经初步查验、询问,拟对下列不动产办理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的规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1124日之前)持异议书面材料到本登记机构办公场所提出异议。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本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申请人

李学军.李长林.李长和

继承不动产情况

坐落

贺州市平桂区西湾街道办电厂街41号

土地面积

101.68

土地用途

城镇住宅用地

建筑面积

107.12

房屋用途

住宅

产权证书

土地权属来源报告.桂房证字第4500381号


被继承人、遗赠人情况

姓名

身份证号

死亡时间

备注

李文昔

45**

2010-10-12


娄三妹

45**

2016-10-13



继承人、受遗赠人情况

姓名

身份证号

与被继承人、遗赠人关系

遗产份额

李学军

45**

父女母女

33.33%

李长林

45**

父子母子

33.33%

李长和

45**

父子母子

33.33%


放弃继承人情况

姓名

身份证号

与被继承人、遗赠人关系

备注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贺州市八步区太白西路161号市民服务中心一楼A区(贺州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774-5696967

                                     公示单位:贺州市不动产登记局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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