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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覃宇明.覃宇豪申请不动产继承登记的公示

2025-02-18 16:28     来源:贺州市不动产登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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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宇明.覃宇豪申请下列不动产继承登记,本登记机构根据当事人提供的有关材料,经初步查验、询问,拟对下列不动产办理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的规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03月11日之前)持异议书面材料到本登记机构办公场所提出异议。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本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申请人 覃宇明.覃宇豪
继承不动产情况
坐落 贺州市东融大道723号5栋2-17号商铺
土地面积 66.05㎡ 土地用途 城镇住宅用地
建筑面积 211.92㎡ 房屋用途 住宅
产权证书 桂(2020)贺州市不动产权第0007355号

被继承人、遗赠人情况
姓名 身份证号 死亡时间 备注
黄波涛 45** 2023-10-19





继承人、受遗赠人情况
姓名 身份证号 与被继承人、遗赠人关系 遗产份额
覃宇明 45** 母子 50%
覃宇豪 45** 母子 50%

放弃继承人情况
姓名 身份证号 与被继承人、遗赠人关系 备注
覃霄诚 45** 夫妻 放弃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贺州市八步区太白西路161号市民服务中心一楼A区(贺州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774-5696967



 公示单位:贺州市不动产登记局

公示时间:2025年0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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