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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覃照荣申请不动产继承登记的公示

2024-04-22 17:15     来源:贺州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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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照荣申请下列不动产继承登记,本登记机构根据当事人提供的有关材料,经初步查验、询问,拟对下列不动产办理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的规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05月15日之前)持异议书面材料到本登记机构办公场所提出异议。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本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申请人 覃照荣
继承不动产情况
坐落 贺州市平桂区平桂南路33号三区10栋101号房
土地面积 10.57㎡ 土地用途 城镇住宅用地
建筑面积 71.86㎡ 房屋用途 住宅
产权证书 钟房权证西湾字第560004345号.钟房权证西湾镇共字第0004345-1号

被继承人、遗赠人情况
姓名 身份证号 死亡时间 备注
覃锦华 45** 2009-08-27
覃金山 45** 2012-03-12

继承人、受遗赠人情况
姓名 身份证号 与被继承人、遗赠人关系 遗产份额
覃照荣 45** 父女母女 100%

放弃继承人情况
姓名 身份证号 与被继承人、遗赠人关系 备注
覃照明 45** 父子母子 放弃
覃照耀 45** 父子母子 放弃
覃照强 45** 父子母子 放弃
韩岱 45** 女婿 放弃
韩潇 45** 祖孙 放弃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贺州市八步区太白西路161号市民服务中心一楼A区(贺州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774-5696967



公示单位:贺州市不动产登记局

公示时间:2024年0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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