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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李毅瑜申请不动产继承登记的公示

2024-04-02 16:51     来源:贺州市不动产登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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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毅瑜申请下列不动产继承登记,本登记机构根据当事人提供的有关材料,经初步查验、询问,拟对下列不动产办理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的规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04月26日之前)持异议书面材料到本登记机构办公场所提出异议。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本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申请人 李毅瑜
继承不动产情况
坐落 贺州市八步区龙山路63-15号
土地面积 180.00㎡ 土地用途 城镇住宅用地
建筑面积 367.17㎡ 房屋用途 住宅
产权证书 贺国用(2000)字第5618号.贺房权证八步字第00008019号

被继承人、遗赠人情况
姓名 身份证号 死亡时间 备注
李统志 45** 2022-04-29





继承人、受遗赠人情况
姓名 身份证号 与被继承人、遗赠人关系 遗产份额
李毅瑜 45** 父子 100%





放弃继承人情况
姓名 身份证号 与被继承人、遗赠人关系 备注
李卫红 45** 夫妻 放弃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贺州市八步区太白西路161号市民服务中心一楼A区(贺州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774-5696967



公示单位:贺州市不动产登记局

公示时间:2024年04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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