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等5部门印发〈关于持续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桂自然资规〔2025〕1号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起三十个工作日内(2025年9月22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贺州市贺州大道403号贺州市自然资源局3楼307室(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科)
联系方式:0774-5685650。
序号 |
登记申请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贺州市平桂矿区管理处 |
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国有 农用地使用权 |
贺州市平桂区水岩坝老虎坳生活区二区 平房空地 |
451103100208GB00024W00000000 |
宗地面积:13585.42平方米 |
沟渠、旱地、乔木林地、城镇住宅用地、工业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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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贺州市平桂矿区管理处 |
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 |
贺州市平桂区水岩坝老虎坳 |
451103100208GB00022W00000000 |
宗地面积:4016.60平方米 |
工业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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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贺州市平桂矿区管理处 |
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国有 农用地使用权 |
贺州市平桂区水岩坝老虎坳生活区水泵房 |
451103100208GB00023W00000000 |
宗地面积:6232.50平方米 |
竹林地、灌木林地、公用设施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
登记机构:贺州市不动产登记局
2025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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