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5年6月1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单位:贺州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地址:贺州市八步区太白西路161号;联系电话:0774-5697078
序号 |
权利人 |
宗地代码 |
坐落 |
小地名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登记土地面积(亩) |
用途 |
备注 |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大桂山林场 |
451102450000GL00046 |
贺州市八步区广西国有大桂山林场六排分场乐山站2林班 |
乐山站2林班 |
林地使用权/森林、林木使用权首次登记 |
413.5919 |
乔木林地 |
||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大桂山林场 |
451102450000GL00047 |
贺州市八步区广西国有大桂山林场六排分场乐山站3、4林班 |
乐山站3、4林班 |
林地使用权/森林、林木使用权首次登记 |
1847.6318 |
乔木林地 |
||
3 |
4451102450000GL00048 |
贺州市八步区广西国有大桂山林场六排分场乐山站1、2、3林班 |
乐山站1、2、3林班 |
3048.5582 |
乔木林地 |
贺州市不动产登记局
2025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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