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等5部门印发《关于持续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第十一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起三十个工作日内(2025年5月2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贺州市太白路161号贺州市市民服务中心1楼A区(贺州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774-5696985。
登记机构:贺州市不动产登记局
2025年4月11日
序号 |
登记申请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平方米) |
用途 |
备注 |
1 |
中稀(广西)金源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贺州市平桂区旺高工业区内富业路旁28号仓库 |
451102407001GB00248F00120001 |
土地面积:109934.61建筑面积:4003.11 |
工业用地/工业 |
房屋安全鉴定报告编号:12359AEN23-2400121、12359AEN23-2400120、12359AEN23-2400122, 安全性鉴定结论:根据《既有建筑鉴定与加固通用规范》(GB 55021-2021)、《工业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 50144-2019)的相关规定,该建筑鉴定单元安全性等级定为二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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