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十九条的规定,拟对下列不动产登记簿的内容予以注销,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4 年 2 月 1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注销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贺州市八步区太白西路161号贺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区
联系方式:5696965
序号 |
不动产坐落 |
注销内容 |
备注 |
1 |
贺州市三皇庙规划小区排洪河北面A6号 |
注销不动产权证书桂(2018)贺州市不动产权第0000858号权利信息 |
公告单位:贺州市不动产登记局
2024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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