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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贺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 郑富信等同志试用期满正式任用的通知 | |
发文字号:贺自然资干〔2020〕21号 | 发布日期:2020年12月11日 |
各县(区)自然资源局,市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事业单位:
经研究决定:
郑富信同志(贺州市自然资源局行政审批办公室主任)试用期满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2019年11月试用期开始时算起;
陶 静同志(贺州市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和权益科科长)试用期满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2019年11月试用期开始时算起;
谢明启同志(贺州市自然资源局城市建设科科长)试用期满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2019年11月试用期开始时算起;
徐彬栩同志(贺州市自然资源局耕地保护监督科科长)试用期满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2019年11月试用期开始时算起;
古志坚同志(贺州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副主任,管理七级)试用期满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2019年11月试用期开始时算起;
张志敏同志(贺州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副主任,管理七级)试用期满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2019年11月试用期开始时算起;
谢连新同志(贺州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副主任,管理七级)试用期满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2019年11月试用期开始时算起;
侯小芳同志(贺州市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副科长)试用期满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2019年11月试用期开始时算起;
唐 翌同志(贺州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综合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满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2019年11月试用期开始时算起;
毛廷乔同志(贺州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登记受理科副科长)试用期满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2019年11月试用期开始时算起;
陆 涛同志(贺州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权籍调查科副科长)试用期满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2019年11月试用期开始时算起。
贺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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