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贺州市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2025年11月05日 |
| 标 题:中共贺州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关于 曹祖华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贺自然资党组干〔2025〕20号 | 发布日期:2025年11月0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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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事业单位:
经研究决定:
曹祖华同志任贺州市自然资源局执法监察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三级主任科员,免去其贺州市土地调查评估综合服务中心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中共贺州市自然资源局党组
2025年1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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