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 | 成文日期:2022年08月25日 |
标 题:中共贺州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关于刘强万、黎以学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
发文字号:贺自然资党组干〔2022〕17号 | 发布日期:2022年09月02日 |
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事业单位:
经研究决定:
刘强万同志任贺州市自然资源局地理信息测绘管理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黎以学同志任贺州市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规划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贺州市城乡规划设计院副院长职务。
中共贺州市自然资源局党组
2022年8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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