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我市已启用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模式,为了更好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2021年广西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登记财产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21〕33号)在全区开展“交房即交证”的工作要求,我中心向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提出倡议,进一步扩大“交房即交证”应用范围,为购房者提供更高效、便捷的交房办证服务。
推动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模式是新建商品房测绘、验收和不动产登记流程整合,落实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新建商品房办理不动产登记过程中的主体责任的重要举措,房开企业在项目申请竣工联合验收时,即可联系我中心开展权籍调查提前对接录入权籍信息和收集首次登记及分户转移登记的申请材料,联合验收通过后向我中心提交申请即可同时办理首次登记和分户转移登记,在受理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情况下,5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
请有意向开展该登记模式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及时与我中心联系(联系电话:5697098)。我中心安排专人与贵公司进行对接、指导,让我们一起努力,全力营造我市良好的营商环境!
贺州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2021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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