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0年广西优化营商环境财产登记专项实施方案》以及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为全面提高不动产登记质量和效率,减少群众异地办理不便,让群众实现就近办、异地办,营造贺州市良好营商环境,提高人民群众不动产办理满意度,确保我市不动产登记效率和便民措施达到全区一流目标,结合实际,特制定贺州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全市联合通办”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贺州全市(市本级、钟山县、昭平县、富川县)范围内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实现“异地受理、属地审核、全市通办”,不再限制于不动产单元所在市县的地理范围。在一市三县的不动产登记中心,除了能受理本地区的不动产登记业务外,也能实现其他地区的登记业务受理,让群众自主选择最近的登记机构办理。在受理资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到2020年8月底前实现个人不动产业务(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抵押权的首次登记)在全市(市本级和各县)各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缴费领证(也可邮寄到家)。
二、工作安排
(一)2020年8月14日前,市自然资源局组织各县自然资源局,召开贺州市不动统一登记全市通办协调会,全市(市本级和3县)各不动产登记中心签署贺州市不动统一登记全市联合通办工作协议,明确具体办理类型、窗口设置、操作流程、系统调配、业务培训、缴费方式、证书获取、纸质档案管理等详细工作内容。
(二)2020年8月17日前,全市(市本级和3县)各级不动产登记中心按照要求完成全市联合通办窗口设置、系统调配、业务培训、缴费对接、证书获取等准备工作。
(三)2020年8月30日前,全市(市本级和各县)各级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始试运行个人不动产登记业务的全市通办。力争8月底前,贺州全市(市本级和各县)范围内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实现“异地受理、属地审核、全市通办”。
三、工作步骤
(一)确定全市通办业务办理类型。根据《广西优化营商环境不动产登记指标百日攻坚实施方案》(桂自然资发〔2019〕7号)、《贺州市优化营商环境不动产登记指标百日攻坚工作方案》精神要求,结合贺州市实际情况,依托贺州市县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为基础,开通不动产登记全市通办权限,对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抵押权首次登记等2类登记类型,在受理资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实现全市范围内异地受理业务、异地缴费、异地领证(或邮寄方式领取)。
(二)开设全市联合通办窗口设置,配备专业人员。一市三县要在不动产登记大厅设立全市联合通办窗口,配备专员人员。配置好各市、县连接的登记系统,能够登录完成受理各市县登记业务。
(三)制定统一操作流程,建立内部协调机制。各地要统一全市联合通办业务的操作流程,建立内部沟通协调机制。在受理完成后,确保同城通办业务的审核、登簿、缴费、缮证等环节办理人员对接畅通。
1.受理录入。全市联合通办窗口统一收取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后,要在1小时内完成申请材料的录入(证书邮寄的,需录入邮寄信息),并扫描上传至不动产登记系统以便无纸化审核。
2.审核登簿。业务受理人员需及时通知属地登记中心审核登簿人员,要求受理人与对接人的联系畅通,确保在1个小时内完成审核登簿工作并将登簿结果实时反馈至受理人员,同时登记结果应以短信方式传达申请人。
3.缮证发证。属地不动产登记部门在完成全市通办登记业务后,受理机构要在1个小时内完成缮证工作。有不动产权证书或证明的,需要通知申请人缴纳不动产登记费,并到窗口领取不动产登记结果,或依申请人要求将登记结果邮寄至指定地址指定签收人。
(四)系统调配,开设权限。市县各级不动产登记中心要积极协调北京超图公司,完成不动产登记系统全市通办流程设置、系统调试、人员权限配置等各项工作。
(五)业务培训,联合测试。为确保贺州市不动产登记业务“全市通办”工作顺利展开,2020年8月30日前,各市县至少安排2名以上相关业务人员参加不动产登记业务全市通办业务技能培训。市级登记部门协调北京超图公司技术人员进行系统培训与指导应用,开展全市通办业务的联合测试。
(六)纸质档案移交。将一市三县的受理单、受理材料、归档材料等内容,与各市县的登记中心对接,整理各市县的登记要求与标准。按照每月至少一次将业务材料按地区分类、按业务分类,并在档案袋封面标注对应系统业务流程编码,安排专人移交到属地登记部门,属地登记部门需安排专人清点、接收全市通办业务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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