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移登记 |
不动产登记事项 |
收费标准 |
住宅类 |
每件80元 | |
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 |
每本10元 | |
非住宅类 |
每件550元 | |
对车库、车位、储藏室不动产转移登记,单独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 |
每件80元 | |
申请与房屋配套的车库、车位、储藏室等登记,不单独核发不动产权证书的 |
免收登记费 | |
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申请不动产登记 |
免收登记费 | |
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 |
每本10元 | |
税收类型 |
税率 | |
房产交易 |
住宅转移: 转让方: ①5%增值税+0.3%增值税附征(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同时,随征附加税费为零。) ② 1%个人所得税(个人转让自用达五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其中家庭成员范围包括卖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 ③个人通过拍卖市场取得的房屋拍卖收入在计征个人所得税时,按转让收入全额的3%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承受方: ①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③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三套及三套以上住房,按3%的税率征收契税。 | |
商铺及其他房产转移: | ||
离婚析产 |
离婚析产: | |
继承 |
承受方:0.025% | |
赠与 |
承受方:3%契税 | |
土地转让 |
承受方:3%契税 |
注:凡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申请不动产登记均不收费
本公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贺州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2021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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